公告内容
调整说明
使用方法
在“筛选条件设置”页面中,用户可选择所需条件进行数据组合查询。
① 点击“进出口类型”。选择需要汇总的进出口方式为进口、出口或进出口合计。
② 点击“币制”。选择汇总结果以人民币值或美元值统计输出。
③ 点击“进出口起止时间”。可选择海关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先选择年度,再选择月份。考虑到商品编码会发生跨年度变动,在线查询平台不支持跨年度数据查询,也不输出同比、环比等衍生指标。
④点击“输出分组”。可选择商品、贸易伙伴、贸易方式和收发货人注册地等四个海关统计分组字段,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的任一或多个组合查询。选中某一统计分组字段,但不输入具体编码,则默认输出全部分组,如选择国内地区,则输出31个省区市的进出口值;如需查询北京、天津及上海的进出口值,则可以在条件栏中输入11、12和31,之间用半角逗号分隔,也可以直接点击“选择编码”进行勾选。如果需要查询主要进出口商品中的某一组商品进出口情况,则可以先从参数模块查询编码范围,返回数据查询界面,输出字段分组选择商品,点击“选择编码”勾选口径内所有8位编码商品,也可以在条件栏目录入全部8位商品编码,用半角逗号分隔。
⑤点击“排序方式”。可选择编码、第一数量、第二数量及金额,进行升序、降序等排序。
⑥若勾选“分月展示”。生成的统计报表将分开展示每个月的统计数据;若不勾选,则展示时间范围内的总体数据。
三、点击查询按钮
点击查询按钮。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后,进入结果展示界面,可以查询数据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商品范围包括多个8位商品编码时,如各自计量单位不同,数量无实际意义。例如,“农产品”项下包含多种不同商品计量单位,数量不能简单加总。
四、点击导出数据
点击导出数据。选择“确认导出”,报表将以csv的格式导出,完成数据下载。
应用举例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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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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