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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日期:2024-11-01     移动:http://ch168.cxdr.cn/quote/61.html

十、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二)网上办理或联办建立登记

(一)窗口(网上)办理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实现政务数据共享的可不提供)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单位首次新参保需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信息

(二)联办建立登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窗口(网上)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经办机构窗口(或网上根据提示提交材料)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二)联办建立登记流程

1、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等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接收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交换的数据;

3、根据数据直接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

◆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二)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灵活就业人员)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备注: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2、参保人员死亡的,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经办机构窗口(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单位办理:

 

个人办理:

(一)职工参保登记包括职工因调动、工作变动、死亡、出国定居、参军、退休等发生的参保状态变更登记;

(二)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在校生需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花名册

(一)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医保或社保经办服务窗口(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信息发生变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市、县(市、区)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材料等对应辅助材料。

(一)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变更材料,至经办机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一)参保单位应无欠费、断缴等情况;

(二)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一)单位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二)个人申请: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无需提供变更人身份证。

(一)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变更材料,至经办机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申请办理;

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参保状态变更(暂停和终止)或信息变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对应辅助材料。

(一)申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至经办机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并填写相关表格;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居民医保信息变更包括一般信息变更和参保状态变更(包括暂停和终止)。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人员缴费明细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手续,出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申请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反馈办理结果。

(二)网上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在网上提交缴费基数申报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

5个工作日

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介绍信或单位电子秘钥)

用人单位经办人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材料,在窗口查询。

(二)网上或掌上办理

用人单位经办人在网上或掌上,通过手工录入单位相关信息及密码或电子秘钥登系统进行查询。

用人单位经办人可凭身份证或单位电子秘钥,在自助查

询机上查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在窗口查询。

(二)网上或掌上办理

参保人员凭社保卡号或身份证号在网上或掌上查询。

(三)自助办理

参保人员凭社保卡在自助查询机上查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参保人员死亡;

(二)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三)一次性支取养老金人员进行清退的。

市、县(市、区)

(一)窗口办理: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服务中心A区(连云港市科技馆西区,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9-5号、19-6号,G25长深高速苍梧收费站北侧)。

(二)网上办理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备注: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主动放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保关系的情况说明;一次性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清退的,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金核定表。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至经办机构窗口(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并反馈办理结果。

10个工作日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一)窗口办理:

1、申办人携相关证件至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

3、审核通过的,生成并出具《参保凭证》,申请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网上、掌上或自助办理

1、申办人在网上、掌上或自助一体机上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

2、参保人核对个人帐户余额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即时办结

该事项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受理。

(二)转出地开具的《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一)申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和《参保凭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窗口(或网上、掌上)申请办理;

(二)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实身份信息和《参保凭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转出地经办机构接收《联系函》,在10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信息表》,同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

(四)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信息表》,同时接收个人账户资金,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并反馈办理结果。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十三、异地就医备案

服务对象

参保人为:1.退休后在外地定居的参保人员;2.长期在外地务工的参保人员;3.用人单位派驻外地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一)窗口办理: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医保分中心C区(连云港市科技馆西区,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9-5号、19-6号,G25长深高速苍梧收费站北侧)。

(二)网上或掌上办理

江苏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连云港医保”、江苏医保云App、我的连云港App

办理材料明细

(二)参保人本人有效居住证件(如居住地户口簿、居住证、异地身份证、异地本人房产证、异地社区有效证明之一)

(三)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因各地目录差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十四、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在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二)具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

(一)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但自愿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及江苏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连云港医保”、江苏医保云App、我的连云港App

等渠道办理未转诊登记。登记完成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相关住院医疗费用,相关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二)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因各省目录差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十五、门诊费用报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未联网刷卡结算

(四)参保人银行账号信息;


十六、住院前急救费用报销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转入住院或死亡时,在门急诊发生的急抢救费用

(四)门诊抢救病历;

(五)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

(六)参保人银行账号信息;

十七、住院费用报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未联网刷卡结算、门(急)诊住院的参保人员

(五)参保人银行账号信息;

备注: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发票、外购药处方原件或医嘱单。


十八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生产费用

(五)结婚证;

(六)生育登记证明或准生证

(七)参保人银行账号信息;

十九、单位参保人员生育报销

用人所在单位连续按时缴费医疗(生育)保险10月以上(产假期间正常缴费)

(一)连云港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盖章);

(三)生育登记证明或准生证;

(四)单位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异地生育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总清单;计划生育费用无需提供生育登记证明或准生证。

二十、失业女职工生育报销


女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生育费用

(一)连云港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三)医院收费票据;

(四)住院费用清单;

(五)生育登记证明或准生证;

(六)结婚证;

(七)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参保人银行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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